(一)轉出:請家長事先與學校約定時間到校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轉出手續應帶證件及流程:
- 1. 戶口名簿正本(學生戶籍要遷出本校學區)。
- 2.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若一方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須出具委託書。
- 3. 家長在學生學籍辦理遷出本校學區後,親自至教務處提出轉學申請。
- 4. 家長填寫轉學相關表格後,由級任教師及學校行政相關處室簽章。
- 5. 轉學申請書及轉學證明書繳回教務處註冊組蓋章後,將轉學證明書及回報單交家長,完成轉出手續。完成轉出手續即不具本校學籍,學生三日內應至轉入學校辦理入學。
- 6. 學生家長攜帶轉學證明書、回報單、戶口名簿,及相關證件前往新轉入學校辦理學生轉入,並請新校註冊組將回報單寄回。
- 7. 註冊組收到回報單後,寄出學生之學籍、健康資料卡等相關資料。
- 請家長先下載檔案填妥資料連同所需證件影本完整電子檔,寄至kfaa03@kfps.tp.edu.tw信箱,以縮短辦理相關作業時間。
(二)轉入: 請先電洽本校註冊組欲轉入年級是否還有缺額(27585076#803林老師)。
辦理轉入手續應帶證件:
- 1. 戶口名簿正本(學生戶籍要遷入本校學區)。
- 2. 原就讀學校之轉學證明書及資料移轉單或回報單。
- 3.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若一方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須出具委託書。
- 請家長先下載檔案填妥資料連同所需證件影本完整電子檔,寄至kfaa03@kfps.tp.edu.tw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