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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光復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轉知:董氏基金會「我拒菸我驕傲」

{{ $t('FEZ002') }} 學務處|

菸害防制新法自112年3月22日起實施,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及未經中央審查通過之加熱菸(截至目前未有審查通過)。

違規使用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 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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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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