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光復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轉知:桃園市大園區公所辦理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請同仁於於115年4月30日前回覆該所。

{{ $t('FEZ002') }} 人事室|

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案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二、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三、針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作業,彙整名冊後,第一批名冊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惠復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四、承上,推薦投票所工作人員倘有異動或增補員額,得隨時與桃園市大園區公所聯繫並傳送名冊。
五、檢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及登記卡」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04|

{{ $t('FEZ005') }}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