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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光復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轉知:有關選務工作補假及相關公假事宜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8月12日中選務字第1150023938號函,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之選務工作人員,業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

二、另依本府教育局115年8月31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95258號函略以,選舉前一日布置及選舉後給予補休之課務、參加選務工作講習准予公假期間所遺課務,代理費用均以公付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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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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