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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光復國民小學

校內各項實施辦法及校務規章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國民小學自然專科教室管理辦法

{{ $t('FEZ001') }} 設備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國民小學自然專科教室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校自然專科教室之使用管理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之。

第二條 自然專科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一、每學年初配合教學組排定課表後,指定由主要使用之教師負責協助管理。

二、除固定排課外,空堂時間借用以教學或公務為原則,並請事先向管理老師借用。

三、每日由最後使用教室的老師,負責督導學生鎖妥門窗,並將桌椅用具等歸位及排列整齊。

四、如需要調課,請先至教學組填寫調課單,以維持自然專科教室之正常運作。

五、教師授課應提前進入教室並請最後離開教室。

六、學生應按規定於上下課時間進入或離開教室,課前課後不得逗留。進入自然專科教室前,同學應先在自然專科教室走廊集合,俟教師指示方可進入自然專科教室,並依指定位置就坐。

七、實驗器材及視聽器材均專屬自然教室,如需借用請事先向管理老師申請,並請於指定時間用畢後歸還。

八、嚴禁攜帶食物、飲料等進入教室。

九、非經老師允許勿擅自使用教室內各項設備。

十、請保持教室內外及牆壁的整潔及保護地板及座椅的完整。

十一、不可於教室內打鬧嬉戲、喧嘩追逐,以免發生危險。

十二、課程中若有需用打火機或可能引發危險之物品,一律由教師準備。

十三、節約使用各種資源,如水電、藥品、儀器、材料等,廢棄物依教師規定處理或回收。

十四、依課程需求之實驗用具(如微波爐、卡式爐、顯微鏡等),配置在該年段之自然教室。

第三條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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