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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光復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臺北市辦理「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歡迎教師踴躍報名。

{{ $t('FEZ002') }} 教務處|

一、實施計畫:

(一)參賽資格摘錄說明如下:
1、本市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之教學團隊。
2、參賽組別包含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及幼兒園組,報名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僅得擇一組別參賽,校長亦同。

(二)教學團隊所提之教學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
1、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
2、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
3、致力課程發展、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

二、請有意願參加之學校(園)依初選實施計畫,於112年12月5日前,將初選文件以限時掛號或親送至本市蘭雅國中(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電話:2832 9377轉100,聯絡人:何沛儒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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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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