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12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2303154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人事總處為提升人事作業行政效能,配合政府淨零排碳及數位政策,前自108年7月1日起施行公務人員記功以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本府108年7月1日府授人考字第1083006089號函計達),無紙化效果顯著,該總處爰自113年1月1日起將「記一大功獎勵令」納入。
三、旨揭獎勵令電子化措施施行後,各機關使用「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核定獎勵令,將透過系統自動傳輸至各當事人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並寄送電子郵件通知當事人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等身分驗證方式登入MyData(https://gov.tw/uTH)閱覽、查詢及列印電子獎勵令。電子獎勵令具備人事總處浮水印及QR Code,掃描該QR Code即可連結至人事總處區塊鏈平臺驗證該獎勵令之正確性。
四、為順利推動旨揭獎勵令電子化措施,請本府使用WebHR核定獎懲案件之機關學校(不含本府警察局暨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暨所屬工程總隊)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至MyData獎勵令查詢系統點選「同意」記一大功以下獎勵令以線上檢視。又為避免經由系統寄送之獎勵令電子郵件通知遭誤認為社交工程演練信件,請轉知所屬同仁,如有記一大功以下獎勵令經權責機關核定後,系統將自動寄發電子郵件通知,通知信之寄件者為「MYDATA@dgpa.gov.tw」,信件主旨為「(核定機關)(核定日期)個人獎勵令通知信(非社交工程演練)」。
五、檢附旨揭獎勵令電子化措施作業流程及說明、相關Q&A及WebHR獎懲作業子系統獎勵令記一大功操作手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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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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