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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光復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如有申請需求,請留意申請期限。

{{ $t('FEZ001') }} 特教組長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24日北市教特字第 11030472441號函修正「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 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備妥學生個案「在家教育學生申請 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鑑輔會鑑 定證明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教養機構立 案證明影本和近2個月內繳費證明等)交至輔導室特教組。

三、申請期限:113年2月16日(五)16:00截止。

 四、檢附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

 五、如有諮詢事項請電洽承辦人陳綱徽老師,電話:(02) 2874-9117轉1604。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1-15|

{{ $t('FEZ005') }}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