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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光復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教育局113學年度教師參與行政訓練甄選案,請有意願參與行政訓練之教師,於113年6月12日(星期三)前聯繫該局學前教育科股長。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本局學前教育科113學年度甄選計1名支援教師,以全時段公假方式至本局支援學前教育相關業務,聘期計1學年,自 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教師相關待遇、福利仍占原服務學校教師編制,其上下班、差假、加班及交通費比照本局相關規定辦理;學校得依規定聘用代理教師代理其所遺課務,所需經費由本局另案核撥,於本局經費撥付前,先行於學校相關預算經費勻支;支援期間接續原服務學校年資,據以辦理休假,並得比照學校兼任行政教師,支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其相關費用由學校人事費項下支給。

三、前揭人員參加本市各級學校候用校長,候用主任或其他教育人員遴選、遷調時,比照學校兼任行政教師採計積分; 其原任主任職務(或已取得主任候用資格者),積分比照主任核計,其餘人員積分比照組長採計,而其職務資歷仍比照教師認定。

四、請有意願參與行政訓練之教師,於113年6月12日(星期三)前聯繫本局學前教育科闕慧慈股長,聯絡電話:2720- 8889/1999轉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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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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