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147號函文所示,本土語修習該語別一年以上之舊生,因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時,請填寫申請更換本土語課程申請表,並經家長簽章同意後繳回並開課。
※附上更換本土語課程申請表,請有需求教師家長自行下載列印或至教學組領取。
※若有更換語別需求,請於5/16(五)前填妥申請表繳回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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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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