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辦法:
一、本體育獎學金分為學生獎學金、教練獎、及特別獎三大項。
二、本獎項獎勵項目限於具有客觀標準之田徑、游泳兩種運動種類,每年以申請一種運動種 類為限。
申請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至114年6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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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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