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2日臺教授體字第1140200918H號函辦 理。
二、旨揭人員各該基本資料如下:
(一)張o杰:
1、證書級別:初級。
2、運動項目:跆拳道。
3、核發時間:102年3月29日。
4、證書編號:A041***049。
(二)劉o誠:
1、證書級別:中級。
2、運動項目:田徑。
3、核發時間:104年10月13日。
4、證書編號:A031***029。
(三)林o濤:
1、證書級別:初級。
2、運動項目:柔道。
3、核發時間:94年12月。
4、證書編號:A040***328。
(四)周o軒:
1、證書級別:初級。
2、運動項目:足球。
3、核發時間:112年4月19日。
4、證書編號:A041***064。
(五)林o宏:
1、證書級別:中級。
2、運動項目:角力。
3、核發時間:100年6月30日。
4、證書編號:A031***020。
(六)曾o宗:
1、證書級別:初級。
2、運動項目:跆拳道。
3、核發時間:94年12月。
4、證書編號:A040***631。
三、上開6員所涉係屬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第5 條或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爰教育部業依同辦法第 13條規定,辦理撤銷及廢止其證書之公告事宜,並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註記下列教練資格撤銷或廢止:
(一)張o杰:於111年12月9日至114年12月9日期間,不得受 理其申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之審定。
(二)曾o宗:於114年3月12日至117年3月12日期間,不得受 理其申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之審定。
(三)劉o誠、林o濤、周o軒、林o宏:嗣後不得受理該4人 申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之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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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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