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體育局114年8月15日北市體競字第1140091679號函辦理。
二、旨揭人員業經該會114年6月14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審議,查有違反「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 及管理辦法」第4條之1第3款,依同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註銷其各級教練證,且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
(一)陳0全及陳0禎:3年內不得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停權期間至117年6月14日。
(二)劉0榮及李0益:終身不得申請教練資格檢定。
(三)謝0越:2年內不得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停權期間至116 年6月14日。
三、另經該會前揭紀律委員會審議,查劉0榮、李0益及謝0越等3人違反「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同辦法第13條註銷其各級裁判證,且依同條規定3年內不得申請裁判資格檢定,停權期間至117 年6月14日止。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26|
{{ $t('FEZ005') }}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