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所屬之戶 外公共區域,自114年10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 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信義區:
1、廣慈園區: (1)A基地:信義行政中心(地址:福德街86號)(2)B基地:衛福大樓(地址:大道路116號)。 (3)C基地:廣慈社會住宅3區(地址:福德街84巷30、 38號)。 (4)D基地:廣慈社會住宅2區(地址:福德街84巷50、 56號)。 (5)E基地:廣慈社會住宅1區(地址:大道路108、110 號)。
2、六張犁社會住宅:( 1區地址:信安街27號; 2區地 址:信安街47巷23號、35號)。 (二)南港區:經貿社會住宅(地址:南港區興東街36號)。
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3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 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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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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