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116學年度入學國小學生鑑定安置重要期程: (一)報名學校工作會議:115年11月17日。 (二)評估人員工作說明會:115年11月18日。 (三)各學區學校報名:115年11月30日至115年12月11日(週 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報名)。 (四)教育評估晤談:115年12月1日至116年1月4日。 (五)資料彙整與送件:116年1月13日前。 (六)鑑定及安置會議:116年2月22日至116年3月26日。 (七)鑑定結果通知:116年4月7日前。 二、報名資格:設籍臺北市(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年 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學童,民國110年9月1日前出生 (含9月1日當天)。三、相關資料公告於本局網站/特殊教育科/鑑定與安置(網 址:https://www.doe.gov.taipei/)專區,請各校協助報 名學生家長依計畫備齊應送文件。 四、獲得特殊教育請將計畫公告教師會、家長會及幼兒園 (部),以利具相關需求教師及學生家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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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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